發布時間:2018-01-17 05:52:25作者:admin瀏覽量:672
對講機_長期閑置對講機
近日,工信部發布了《無線電頻率使用率要求及核查管理暫行規定》,其規定了對講機等無線通訊設備的使用率,核心內容為對講機的使用率“不及格”,或將被收回占用的頻率。
大家都曉得,無線電頻率資源非常有限,占有某個頻段的頻率,在一定的時間、空間范圍內,具有排他性,未經授權者禁止使用該頻段的頻率。
然而在實際工作中,有些無線頻段的頻率使用率很低。較低的使用率,實際上是浪費了本來稀缺的資源。該規定的出臺,就是為提高頻率的使用率考慮的。
根據一段頻率,專家能評估出可以供有多少部對講機使用,如果占用這段頻率的對講機,不足專家論證的數量的60%,將被認定為不合格。認定合不合格,還有一個標準,年時間占用度不低于50%。一年有365天,也就是說,要有183天在使用。
所以使用對講機的企業,應提高對講機的使用效率。若實在沒有必要使用,及時退還被占用的頻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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